1月20日,集团20亿元中期票据通过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核,将择期发行。
2016年6月初,集团根据业务开展实际和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实施开展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组织浦发、农行、招行、中信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票据承销银行竞争性谈判工作。同时,在集团内部立即开展中期票据发行程序、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等具体实施细则工作。经过对各银行发行方案、发行成本比选,集团最终选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本次发行工作的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同时确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中票发行辅助协作单位。
7月11日,集团公司邀请承销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召开中期票据发行启动会,成立中票发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节点、确立各项工作负责人。
通过中票发行小组连续加班加点整理收集集团各项资料核对、修编及集团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努力和支持,交易商协会最终审核通过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集团将首次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募集资金,也是债券市场对集团综合实力的认可。同时也推动了集团走向规范化管理,有利于集团今后在资本市场上继续募集更多资金。
编辑:杨美凤 责任编辑:刘江 核稿:汤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