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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两家单位荣获“2021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来源:王智星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量:1941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表彰了2021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22户及文明单位32户。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县供水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务集团韩城市薛峰水库灌区管理处荣获“2021年度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洛川供水公司以创建学习型先进领导班子为目标,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将集团“阳光自信、静水流深、蓄势而发”的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渐形成了融集团元素与洛川特色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在全年生产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耐心接待、微笑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坚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活动,组织了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歌咏比赛、羽毛球比赛等活动,极大地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雷锋精神、延安精神等宣传牌,分别悬挂于公司办公楼过道、楼梯间、摆放在进厂大门口等显眼位置,营造了浓厚的精神文化氛围。


韩城市薛峰水库灌区管理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结合实际,制定了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确定任务目标,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实施,做到有的放矢、落到实处;强化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开展党员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推动了党建工作有序扎实开展;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汇报机制,做到安全生产的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管理;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设文明宣传栏,营造精神文明创建氛围;创建和谐型企业,积极推进“沟通机制”。

  编辑:  责任编辑:马一乐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