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集团党委研究决定,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洛川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秦之泉饮品有限公司、洋县卡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韩城水务有限公司盘河水库灌溉工程管理处等5家单位通过集团“2020年度文明单位”评审。
按照集团党委年度工作安排及《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水务集团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28至11月4日,集团宣传中心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集中座谈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集团污水处理公司、洛川污水公司、秦之泉公司、洋县卡房水电公司、韩城盘河水库管理处等5家单位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向被验收单位现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5家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集团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企业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持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有力地展现了集团作为国有企业的新担当、新形象、新风貌。
据悉,上述5家通过集团文明单位评审的单位,集团党委将在集团2020年度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