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集团富县一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过延安市发改委等四部门的专项验收,标志着集团通过绿色环保技术、推进企业降本增效的措施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同时获得国家44.46万元资金支持,为集团积极落实国家发展绿色能源政策作出良好示范。
富县一水厂光伏发电科技示范项目是由集团和陕西天宏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建项目,项目利用富县净水厂现有车间、办公楼、宿舍楼屋顶、空闲土地及山坡等区域,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总投资约648万元,项目总装机量为500千瓦,年发电约58万度。项目的建成使用,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3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78.26吨,减排二氧化硫17.4吨,氮氧化物8.7吨。
编辑:左婧澜 责任编辑:刘江 核稿:汤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