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协《社情民意信息》报道了城市二次供水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集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集团供水公司结合富县供水实际情况加强县城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工作不到位,预防性卫生监督评价工作滞后。二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饮水卫生相关法规落实困难。三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卫生标准执行不彻底,造成了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结合反映问题和建议,集团供水公司组织富县供水公司专家认真研讨,结合县城二次供水情况提出了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办法,将加大宣传逐步引起用水单位重视,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据悉,《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明确提出,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国家和本省的相关投入使用标准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属经营性的可处30000元以下罚款。
文字:马恬 网站维护:刘江 责任编辑:魏新勇 核稿: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