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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单位荣获集团公司“2021年度文明单位” 称号
来源:王智星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量:1737

近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集团水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南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团富平县供水有限公司、集团汉阴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汉中鑫鹏投资有限公司、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通过集团2021年度文明单位评审,荣获集团“2021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按照集团党委年度工作安排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水务集团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去年11月起,集团各级党组织积极准备,20多家单位参与了2021年度集团文明单位申报评选。按照集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集团文明办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集中座谈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参评的单位进行了现场验收,依据测评成绩确认了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近年来,6家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使企业发展和文明创建实现了共同提升和进步。


集团党委号召,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始终保持文明创建的生机和活力。集团系统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


据悉,这是集团公司开展的第2年系统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目前共有11家单位荣获集团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编辑:  责任编辑:杨美凤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