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洛川供水公司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王艳丽
发布时间:2018-05-08
浏览量:1072
      近日,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供水公司在洛川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上,被评选为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洛川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迈上了新台阶。

      自2015年洛川公司划转省水务集团公司以来,在集团公司、集团供水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阳光自信”的企业精神为依托,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开展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徒步走活动;先后参加了纪念“洛川会议”召开80周年歌咏比赛、县工会举办的“我爱我家”演讲比赛以及公司志愿者参加“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爱国卫生月等多项活动;点亮了公司信息化大楼集团徽标;活动中职工们统一着装,精神抖擞,进一步展现 了“阳光自信”的企业形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的各项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编辑:马一乐  责任编辑:杨美凤  审核:张恩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