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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供水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申建华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量:1235

      近日,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富县供水公司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2015—2017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富县供水公司始终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常态化管理”要求,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一是以认真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契机。二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厚德陕西”建设为载体,以“阳光自信”的企业文化和“以人为本”的红色管理理念为抓手,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三是丰富活动载体,凝聚职工精神,多次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家风家训培训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娱活动,公司用不同形式,举办各类文娱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富县供水公司将以殊荣为动力,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创建工作常态化、稳定化,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公司树形象、添活力,为集团精神文明建设争光添彩。
  编辑:呼凯悦  责任编辑:杨美凤  审核:张恩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