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润三秦、水美三秦、水兴三秦”,这是陕西省委、省政府针对“从经济欠发达省份向中等发达省份跨越”的现实需求提出的治水思路。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水利短板加速补齐,也催生了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水务集团”)这一基础性、公益性领域的经营性“元素”。
一个在水利行业土壤里诞生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定要承担公益性职责,背负起兴水惠民的使命。从2011年3月成立至今,短短5年间,陕西水务集团为农业灌溉、渭河治理等水利建设融资43亿元,并与数十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综合融资授信近800亿元;投资3.5亿元,启动20个县的水厂、信息化大楼、管网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投资4亿元,启动汉阴县洞河、勉县火神庙、韩城小迷川、洛川李家河、山阳磨沟等9个水源水库项目建设;收购、新建水电总装机量3万千瓦;投资35亿元,开发生态农业,增强自我“造血功能”。陕西水务集团已成为陕西水利发展的“新支点”。
引入市场机制是弥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缓解水利基础设施短缺的重要手段,是陕西省成立水务集团的初衷。作为一家业务领域涉及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经营性三种属性的国有企业,如何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责?记者日前采访了陕西水务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王瑜。
记者:陕西水务集团是在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不久成立的,也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在“十二五”规划布局之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您如何看待集团的定位和职责?
王瑜: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水利发展迎来黄金10年。在这一重大机遇期,陕西省委、省政府作出成立水务集团的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陕西是一个水资源禀赋条件并不优越的省份,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基本省情,决定了水利建设在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治秦先治水、兴秦先兴水”,成为历史必然。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实现跨入中等发达省份行列,到2020年力争进入全国发达省份行列,整体进入现代化阶段,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水利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必然要求加快建设进程。
但传统的水利投入机制和建管机制难以适应加快发展的需求。过去几十年的事实说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均由政府包揽,难以有效满足不断增长的水利服务需求,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来满足水利建设资金所需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下陕西经济的整体健康和长远发展。
近几年,陕西还有一个突出矛盾日渐显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由于财政投入有限,供水建设资金存在巨大缺口,县城供水设施短缺问题更加突出,制约了县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正是在这种供给和需求巨大反差的背景下,陕西作出了成立水务集团的决定,并明确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省内县城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融资及建设管理任务。实践证明,几年来陕西水利投入加大、建设步伐加快,陕西水务集团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陕西水务集团的业务领域涉及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集团与肩负公共职责的相关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有着相同的目标,政企应该怎样合作加快水利发展?陕西水务集团承担水利公益性职责又有哪些优势?
王瑜:《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陕西所有问题的关键,并明确提出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改善的目标,这成为集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虽然企业行为与政府行为有所不同,但集团与相关部门都以水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改善为目标,明确定位,履行职责。
县城供水,是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提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融资,传统渠道也是政府来办。陕西省转变思维,引入市场机制,由企业来承担这些公益性职责,我认为,应该根据目标来进行管理,即围绕确定的目标和以实现目标为准则,开展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目标管理要强调行为的目的性,强调用目标来统一、指导相关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以保证组织实施的整体性和行动的一致性,并根据目标成果来考核管理绩效。
在加快水利发展这一目标统领下,陕西省水利、发改、财政、城建等部门,依据本单位工作范围,履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相关职责,给予集团工作大力支持,形成了陕西水利发展的合力。尤其是省水利厅,把集团作为水利发展的重要支撑,将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水源储备等涉水工作纳入水利整体工作的范畴统筹安排,业务上给予指导,促进了集团涉水业务顺利推进。
陕西水务集团承担水利公益性职责,意味着政企联手解决水问题,其优势在县城供水上体现较为充分。一方面,水是公共产品,水资源是战略资源,必须掌控在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手中;另一方面,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分离使用权进入市场进行调节,可以实现在不以盈利为目的条件下较好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标。陕西水务集团是行业背景很深的国有企业,拥有众多水利专业人才,有着较高的专业水准,由水务集团承担这一重任,可以把供水需求与水资源的科学配置较好地对接。也就是说,政府与陕西水务集团合作解决水问题,“两手”发力更有保障,更加高效。
记者:陕西水务集团承担县城供水职责,与当地政府是一种怎样的合作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运作?
王瑜:陕西省政府要求,县城供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方式,由此明确了集团与政府的角色定位,目标则是加快供水建设升级和提升供水保障水平。这样的合作方式是陕西省基于县城几十年供水实践而作出的选择。
在计划经济年代,陕西各个县城规模都不是很大,工业也不发达,用水相对较少,依靠打井抽取地下水就可以满足。改革开放后,县城人口增加,工业开始发展,原有的供水模式难以满足要求,利用地表水,修建大型水库,成为解决供水水源的重要途径。但城建、水利之间的行业壁垒使得供水效率大打折扣。1996年,陕西省把原由城建部门管理的供水职责交给水利部门,创造了全国首个从水库水源到用户水龙头完整供水产业链一体化管理的“洛川模式”。十几年后,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县城用水量出现了新一轮激增,因后续投入不足导致的水厂规模小、管网漏失率大等旧模式存在的问题凸显。居民用水保证率不高,工业项目受水制约上不了。
为解决供水问题,陕西各地想了不少办法。汉中、渭南、宝鸡、咸阳等地曾先后通过引进外企或利用外资来建设。但结果表明,把供水这个涉及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完全交给外企或民企,问题层出不穷。政府要实现提供公共服务职责,而外企或民企以盈利为目的,目标不同,涉水事件频发,带来深刻教训。
政企合作推进县城供水工作的具体做法是,集团整合省内供水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县政府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查、确权后,整建制划转给陕西水务集团,并明确集团供水特许经营权;集团以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以供水资产和未来收费权益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分期分批接管省内县级供水企业,逐步对水源、水厂、管网、水质等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县级供水能力,实现供水安全。
以富县为例。富县将县城供水资产评估后无偿划转至集团,集团全面接管自来水公司业务和人员,组建新的供水公司,实行垂直管理。新公司负责县城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营。集团采取市场化手段筹措资金,集中财力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供水设施,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逐步提高效益,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传统供水模式的资金、管理和体制问题。
记者:近几年,陕西水利建设加快推进。作为水利事业的支撑,陕西水务集团怎样履行重大水利工程投融资职能?通过哪些途径来实现融资目标?
王瑜:陕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过去仅依靠单一财政投入,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一些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要水利工程因缺乏资金而迟迟不能实施。
近年来,陕西省始终坚持以系统思维研究解决水问题,在全省着力构建“五大体系”,建设“十大工程”,启动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水利项目,可以说是历史之最、前所未有。 “十二五”期间启动的水资源开发配置、城乡供水等重大项目有130个,总投资1040亿元。以陕西现有的财力,投资压力较大,仅2014年资金缺口就达21亿元。
陕西水务集团成立后,由省国资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水利厅,对1995年以来中央和省上财政投入的已建和在建水利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将优良资产划转水务集团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加上之后集团运作的资产,目前集团资产总额已达50亿元,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
2011年省,陕西水务集团成立之初,就肩负着为省内大型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投融资和建设管理的任务。这些项目公益性强、投资大、建设工期长、见效慢,怎么去融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经过与金融机构反复探讨,集团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企业贷款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还贷”的公益性水利项目融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2012年9月10日,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为陕西省农业灌溉设施建设项目融资38亿元。这一融资方式被水利部称为公益性水利项目融资的“陕西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2015年11月20日,汉阴县洞河水库成功截流,大坝主体正式开工建设。集团采用“土地增值变资金”的思路,以项目所在县配套地块抵押与兴业银行签约,为项目筹措资金1亿元,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洞河水库的开工建设开创了全省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公益性水源项目融资、建设和管理的新路径。水库建成后,将有效缓解洞河下游城镇工农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紧张的状况,圆了汉阴人民50多年的“洞河梦”。
为渭河防洪治理项目融资5亿元,为子长红石峁、韩城小米川、侯家峪等一批全省重点水源、供水项目融资15亿元。——通过集团融资,一大批因资金匮乏而搁置几十年的省重点水利工程得以开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蓬勃生机。目前,陕西水利发展态势越来越强劲,可以说,陕西水务集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陕西水务集团是一家国有企业,又承担着大量的公益性职责,从公司的性质和定位来看,自我生存、自我发展是基础,也是首要任务。近几年,集团取得了怎样的发展业绩?
王瑜:集团作为一家企业,具备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是履行好公益性职责的前提。因此,近几年,集团上下筚路蓝缕,励精图治,努力做大做强公司。唯有如此,才能不辜负省委、省政府赋予我们的使命与担当,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
几年来,集团抓住机遇,快速扩张,已成立下属分(子)公司26个,相关业务有序开展,前景良好。县城供水是集团业务的一大块, 2014年8月至今,通过与当地政府合作,形成固定资产50亿元,日供水规模达30万吨,可满足200多万人的用水需求。县城供水虽然眼下难以实现投资回报,但公司接手后,对供水设施全面升级,扩大供水区域以获得规模效益,并积极与当地政府配合,建立合理的水价调节机制。同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尽最大努力去实现供水企业良性运行。
多元发展,以经营性效益来保障公益性职责的履行,是集团制定的战略目标。在供水市场化的基础上,集团按照省政府“以水促农”的发展要求,相继启动了富县柳稍湾水库风景区资源有序开发、眉县太白湖渔业项目、韩城市特色水产生态园项目等一批农业水利综合开发项目,已经流转土地5万多亩。这些项目投资30多亿元。届时,一个个集生态建设、现代农业和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农业水利综合开发项目将成为集团多元发力的又一亮点。
集团还通过收购、新建水电站,水电资产已达3亿元,总装机量3万千瓦,实现了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增强了“造血”功能,为实现集团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015年12月31日,集团与南郑县政府就合作开发红寺湖暨黎坪景区旅游道路建设项目签订框架协议。集团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投资30亿元,打造出具有陕南自然山水风光特色的红寺湖泛旅游生态5A级景区。集团还将投资15.23亿元,全面提升黎坪旅游景区道路等级和通行能力,为当地实现“一湖、两岸、三带、四区”发展目标夯实设施保障,也为集团良性发展增添了一个重要砝码。
记者:“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征程开启。在这决胜小康的关键时期,陕西水务集团如何按照《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路线图,在促进水利事业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王瑜:“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战期,是加快推进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期。《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水系建设、农业灌溉设施、防洪抗旱减灾体系等方面建设任务,陕西水务集团要以此为目标,忠实履行职责。
水利大发展,投入是关键。集团结合近年来中央、陕西省和金融机构出台的支持水利发展政策,与多家金融机构进行广泛深入对接,目前与国开行、农发行、农行、中行、建行、工行、交行及浦发、兴业、中信等数十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综合融资授信近800亿元。这些签约项目贷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按照基准利率,贷款期限最长达到29年。
近期,集团拟依托全省水利行业资源和中央、陕西省投入水利的资本金,灵活采用产业基金、中期票据、过桥贷款、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及传统项目贷款等多种融资工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收费权质押、项目收益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等多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杠杆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行业,力争“十三五”期间通过集团平台作用,为全省水利项目筹措资金500亿元,解决财政性资金先期不能到位或投入不足问题,支持加快或超前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掀起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
通过这些措施,“十三五”期间,陕西水务集团既能统筹兼顾省政府赋予的融资职能,又能全面推进集团发展和扩大收益,使其成为具有较强“造血功能”的陕西水利行业投资主体和国有水利资产经营管理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