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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与眉县人民政府、眉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污水处理合作协议
来源:雷音/文 呼凯悦/图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量:1364
11月28日,陕西省水务集团与眉县人民政府、眉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污水处理合作协议。集团副总经理、污水处理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崔天怀与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曲永宏、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新会分别代表三方在协议上签字。集团党委委员、董事焦凤雄主持会议。
签约仪式上,与会人员首先共同观看了集团宣传片,随后梁新会对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
曲永宏对与省水务集团顺利签约表示祝贺。他表示,
一是
此次污水处理项目成功签约是合作发展的新起点,希望进一步加强对接,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二是
希望将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打造成眉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标杆项目、示范项目,实现政企合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眉县人居环境的改善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大支持。
崔天怀对眉县县委县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对集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本次签约实现了集团污水处理业务在宝鸡地区新突破,对推动宝鸡市污水市场化工作全方位和深度合作积累了经验。他表示,
一是
尽快注册成立公司,启动资产审计和提标改造项目可研设计等工作。
二是
希望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互信,解决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项目建设、运营提供良好条件和氛围;
三是
希望眉县县委县政府能够更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携起手来,共同为眉县生态文明建设不懈努力。
据悉,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建设,采用CASS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5000立方米/日,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随着本次污水处理合作协议的签订,集团污水处理公司将着手开展提标改造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污水处理厂限值A标准。
集团办公室、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建设管理部、规划发展部、集团污水处理公司全体人员及眉县人民政府财政、环保、眉县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见证了签约。
编辑:马一乐 责任编辑:王智星 审核:汤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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