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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6家单位荣获“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来源:王粟圆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量:2308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表彰了2018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公司、南郑县供水有限公司荣获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集团机关、韩城自来水公司、白水县水务有限公司、富县供水有限公司荣获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
    
      近年来,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效果更好”的创建准则,求实创新,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文化引领实践,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落实人才兴企方略,积极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集团党委要求,集团各单位要向获得奖励的6个单位学习,继续挖掘和丰富“阳光自信·静水流深·蓄势而发”的企业文化内涵,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推进集团转型升级二次创业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编辑:马一乐  责任编辑:杨美凤  审核:张恩颐